近日,河北省环保厅近日对外通报了21起典型环境违法案件的查处情况,其中涉及秦皇岛3起案件↓↓
①秦皇岛市昌黎县金华源线材有限公司渗坑排放案。昌黎县环保局会同昌黎县公安局和昌黎县朱各庄镇政府查封这家公司的主要生产设备。昌黎县环保局已将此案移送昌黎县公安局立案侦办,公安部门对涉案的5名直接责任人行政拘留,并提起行政诉讼。
②秦皇岛市海港区国中(秦皇岛)污水处理有限公司超标排放案。环保部门已向企业下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对这家企业启动按日连续处罚程序。
③秦皇岛市卢龙县木井镇王百营户村非法塑料颗粒加工点非法排污案。卢龙县环保局按照当地政府要求,组织相关部门当场拆除粉碎机、清洗机及颗粒挤压机等主要生产设备,责令不得恢复生产,并将拆除的主要设备全部暂扣。目前,这家颗粒厂已被拆除取缔。同时,卢龙县对木井镇环保站长行政警告,对木井镇主管镇长诫勉谈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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