雅安市环境保护局 雅安市公安局
关于城区实行黄标车禁止通行交通管制措的
通 告
为改善城市环境空气质量,按照《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细则2016年度实施计划>的通知》(川办函(2016)42号)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实施办法》、《四川省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办法》的规定,按照市人民政府的安排,决定在我市雨城区中心城区实施对黄标车禁止通行的交通管制措施,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禁止通行范围
东至姚桥三岔路口(马踏飞燕),北环东路东进出口、爱国路交叉路口、三九大桥(老雅兴桥)东端,西至康藏路北环西路路口、西康路西段陆家坝路段,北至碧峰峡路北环西路路口,南至龙观西路矿机厂外、雅赵路八角亭加油站以内的建成区范围。
二、禁止通行时段
全天24小时禁止通行。
三、禁止通行车辆
所有黄标车(黄标车指汽油车尾气排放水平达不到国 I 及以上标准、柴油车尾气排放水平达不到国III 及以上标准的机动车)。
四、违反本通告规定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依法处罚。
五、本通告自2017年8月 25日起施行。
(机动车排放标准查询请登录机动车环保网,网址:https://www.vecc-mep.org.cn)
雅安市环境保护局
雅安市公安局
2017年8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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